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11 14:42来源: 开云在线登录官网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办理流程

    1.定点医院即时结算。重点救助对象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低保(特困)证等证件到我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窗口登记,确认对象身份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医治结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安徽省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系统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相应医疗救助,县(区)级医疗保障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垫付的医疗救
助资金。
    2.传统申请审核审批。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或在非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医治的医疗救助对象,在申请医疗救助时,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社会救助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医疗费用发票及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原件等材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救助对象患病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逐一入户调查,审核后报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审批。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核定金额实施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咨询时间、地点】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咨询地点:燕山路1599号创新大厦4楼医保办公室

【联系方式】

   咨询拨打:高新区医保办公室 0552-409986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