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五大队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一、执法职责
负责本区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本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本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统一规范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文书和服装、标志装备;完成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执法权限
履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履行城市规划区域内规划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履行工商管理方面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城市供水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
《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
《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
《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等
四、执法程序
五、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救济途径:对行政执法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0552-4095110
信件投诉: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光大道15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