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11 16:03来源: 开云在线登录官网人社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公共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根据蚌埠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二、承办机构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集镇、天河科技园及各社区(村)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服务流程

1.个人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常住地或户籍地进行办理。材料清单:1)《蚌埠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3)《就业创业证》原件;(4)本人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5)承诺书。(6)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户籍地县级人社部门出具的是否领取灵补情况证明。

2.社区初审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受理、初审后,在“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相关功能模块中录入信息,认真核实其灵活就业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并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就业困难人员常住地和户籍地社区均可受理初审,实行首次办理责任制。

3.街道(乡镇)审核

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社区(村)上报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将《蚌埠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蚌埠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和《蚌埠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街道(乡镇)同时做好网上受理、审核工作。

4.县级复核、审批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后,在花名册和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会同县(区)财政部门审批。

5.公示

各具区将核定后的补贴汇总情况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就业困难人员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本人金融社保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52-4977018

秦集镇咨询电话:0552-2874129
天河科技园咨询电话:0552-3288983
山南新村社区咨询电话:0552-4077065
科苑社区咨询电话:0552-4915726
文竹苑社区咨询电话:0552-4076679
文锦路社区咨询电话:0552-4952819
绿地世纪城社区咨询电话:0552-4925060

梅园社区咨询电话:0552-4099018

天河路社区咨询电话:0552-409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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